亞心網訊(記者 王宗萍)上班時間做完了工作,可還是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不能按時下班,只能在單位“被加班”。雖然耗費著公司的電和網絡,還是會讓很多員工怨聲載道。畢竟每家公司都規定了具體的下班時間,可是人在職場混,誰能保證不會遇到“被加班”的情況呢?
  “被加班” 你怎麼看?
  □主管說
  正方:迎合老闆很重要
  “我是否延時下班,取決於老闆的態度。”關莉是烏市一家公司的辦公室主任,35歲的她已經有在3家公司做過辦公室主任的經歷了。
  對於下班是否延時,她認為這主要是看老闆的態度,如果老闆很在意讓員工下班多獃一會,她就會特別註意這個問題,在老闆沒走之前,她絕對不會先離開崗位。而且會提醒那些經常提前離開的同事註意,畢竟是老闆在發工資,所以讓老闆高興才是最重要的。
  而且根據關莉的經驗,一般剛創業的小公司的老闆比較在意員工是否會延時下班,企業規模擴大以後,因為人員增加,業務繁忙,老闆一般不會在意員工是否延時下班,而是更關心公司的業績和經營情況。
  反方:關鍵要有工作效率
  “員工怎麼工作我不干涉。”李玲是一家企業的部門經理,她的態度是,安排下去的工作到點就交,至於員工是不是加班完成的,她從不過問。“公司的上下班時間很明確,上班必須按時到,下班後如果沒幹完工作,願意加班也行”。
  李玲覺得這是一個正常的工作氛圍,如果有一天辦公室的員工下班後都還坐著,她就會去瞭解情況,問問員工是不是工作太重或者工作有難度。
  李玲說,自己會儘量安排好工作周期,讓手下的人不要經常加班,而如果因為個人原因延誤了工作,公司會有相應的處罰規定。在她看來,假如一位員工經常性下班後不能準時離開,就該反省一下自己的工作狀態,關鍵是要有工作效率。
  □老闆說
  正方:比我早走的不是好員工
  “公司從過去的一個代售點發展到現在代理幾個品牌,這都是我起早貪黑的結果。”張偉軍在昌吉經營農資產品,最早和他在一起工作的員工都和他有同樣的習慣,那就是下班後加班,即便公司沒有什麼重要的事情,也習慣下班後再多獃一會才離開。
  “在我心裡,下班比我早走的員工不是好員工。”張偉軍說,看到那些到點就走的員工,自己很不是滋味。他是每天最早到公司的人,如果沒有什麼特殊的事情,下班走得也是最晚的。
  張偉軍希望員工也能像他一樣,把公司當成自己的家,多為公司付出一點。
  ?反方:我只求工作量不求時間
  “我打工的時候就不喜歡延時下班,自己當老闆了也不喜歡員工耗在公司里。”馮遠成經營著一家軟件公司,他對手下的要求是,只有工作量,沒有工作時間,只要工作能保質保量完成,到了下班時間就離開;如果沒有按時完成工作,也應該在拿出可行的工作計劃後下班。
  “想帶回家做的事情,只要不涉及到公司的商業機密,我也不反對,但是我不會支付任何加班費。從老闆的角度說,如果員工願意費著自家的電和網絡為公司節約成本,我又何樂而不為呢。”馮遠成說。
  話雖如此,但並不是說公司從來沒有加班。馮遠程說,每個企業的文化不同,對待加班的政策也不同,自己願意創造輕鬆的氛圍讓員工輕鬆工作。
  他表示,對於任何一次正常的加班,公司都會提前通知員工,讓他們有所準備,如果加班超過4個小時,會發加班費。但是自己從來不會無緣無故地安排員工加班,擔心浪費了公司的資源卻不見成效。
  ?□業界說
  能否按時下班
  關鍵還在自己
  “其實能不能按時下班,並沒有那麼複雜。”烏市立人人才服務公司負責人戴鋒表示,員工因不能按時下班產生異議的時候,不妨去和老闆交流幾分鐘,看看他們在忙著什麼重要的事情,然後從自己的實際出發助一臂之力,最好能為解決問題提供有價值的觀點。
  只有工作效率提高了大家才能早點下班,這其實是一個雙贏的結果。同時,適當地與老闆交流一下你一天的工作進展,也能讓老闆心裡有底。這樣堂而皇之地離開公司,總比偷偷摸摸離開要好得多吧?
  當然,對於有些公司必須要延時下班的情況,作為員工也要想清楚,你到底是在意自己的工作,還是在意老闆的看法。如果只是在意老闆的看法,你也只能熬著裝樣子了。其實,這樣做既痛苦,工作也不會有成效。
  如果你在意的是自己的工作,那麼就要反思一下,對於今天的工作是否滿意,如果滿意,那就按時下班;如果不滿意,就要進行簡單的休息,努力把自己調整到工作狀態,然後把工作做到最佳狀態。
 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付加班費
  下班延時的原因大致可分為三種情形:一是經與勞動者協商後,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後刷卡;二是勞動者自願加班後刷卡;三是勞動者在單位處理個人事宜後刷卡。
  對於第一種情形,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加班費。《勞動合同法》第31條規定:“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。”對於第二種情形,應視情況而定。若勞動者自願加班後得到了單位的認可,應按國家規定計算加班費。對於第三種情形,由於勞動者在單位處理的是個人事宜,並非繼續工作,不符合加班的核心要件,故勞動者主張加班費是不會得到仲裁機構支持的。  (原標題:職場:“被加班” 你怎麼看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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