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然) 昨天,中紀委官網消息,日前,經中共中央批准,中共中央紀委對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、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。
  經查,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巨額賄賂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其妻、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弟經營活動謀取利益;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,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;
  腐化墮落。
  李春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,其中受賄、濫用職權問題已涉嫌犯罪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的有關規定,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,決定給予李春城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。
  其人
  十八大後首位落馬省部級高官
  李春城生於1956年,遼寧省海城人。1978年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,留校工作至1987年7月。後任共青團哈爾濱市委書記、哈爾濱市太平區區長、區委書記,官至哈爾濱市副市長。1998年12月,他遠赴四川擔任成都市副市長、市長、副書記、書記等職。2011年9月,李春城開始擔任四川省委副書記。李春城曾在中共十六大上當選中央候補委員,在十七大上落選,又於十八大上當選中央候補委員。
  李春城落馬於前年年底。2012年12月6日,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,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,正接受組織調查。他也是十八大後首位被調查的省部級高官。當月13日,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,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,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。
(原標題:李春城嚴重違紀違法被“雙開”)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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